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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话题6.02】安阳廉租房申请条件

发表于2013-06-03

5月27日,记者从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起,全市将不再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申请,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市民可申请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

今年省政府下达安阳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开工15224套,其中廉租住房252套,公租房10357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492套,林区棚改93户,垦区棚改30户,基本建成保障房16679套。

日前,安阳市下发《关于2013年度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市区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申请人需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在9360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区常住居民,应在市区工作满1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含)以下,且以前从未申购过解困房、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此外,在安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且无住房或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外地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2013年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廉租住房平均租金每月每平方米1元,结合楼层系数收取;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0.4元;配售平均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结合楼层系数差别收取;廉租住房配售地下室价格每平方米400元。

根据全市公租房分布的区域和结构,安阳市公租房租金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每月每平方米3至5元确定,结合楼层系数收取;物业费用按市场价收取。

据悉,从今年4月15日起,安阳市不再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申请手续。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采用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同时,城市重点工程、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失地农民需提供保障性住房用于安置的,经核实报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提供保障性住房安置。

新闻链接

为何取消经济适用房?

2012年8月2日,省住建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3年,全省将全面取消经适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前身为安居工程,是房改的一个组成部分,后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其中改称经济适用房。随着房价上涨,经济适用房逐渐成了抢手货。同时,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台控制户型面积、完善分配管理机制等举措,让很多低收入家庭通过经适房实现了安居梦。

对于经济适用房为何要退出城市的舞台,刘洪涛称,原因有三:一是经济适用房滋生了腐败,不少人违规操作;二是经济适用房面积虽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真正需要住房的仍然买不起,而买得起房的,又嫌房子面积太小;三是资质审查很难,操作起来有难度。

刘洪涛表示,取消经济适用房后,全省廉租房、公租房将并轨,并加强棚户区改造,构成保障性住房主体。市民只需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会依据家庭收入情况进行相关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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